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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8年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2018-03-15 作者: 浏览数:
关于评定2018年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培养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学校安排了专项经费设立“自强助学金”。现将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完成注册缴费手续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学生
  二、助学金类别
  “自强助学金”分两类,自强助学金1类每人1500元,自强助学金2类每人1000元。
  三、名额分配
  自强助学金1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自强助学金2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3月22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8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上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9日前将本学院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的汇总名单(附件2)和受助学生的《2018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db@gdut.edu.cn
  五、助学金发放
  通过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将“自强助学金”发放至学生的缴学费银行卡。

  联  系  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39322619  

  附件:1.2018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
     2.2018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