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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10-12 作者: 浏览数:

关于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单 位:教务处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提前启动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为2020年省级、国家级“大创”的储备项目。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优先支持项目
     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优先支持2020年“创青春”参赛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优先支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3. 有高水平教师参与、经费充足的项目;

     三、项目推荐及申报
     本次立项的大创校级项目,在中期检查后将择优升级为省级、国家级项目。学院推荐校级大创项目立项时,应考虑项目选题及建设的可持续性。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及创新性,遴选出推荐项目(各学院按照额度推荐,不得超额,推荐额度表见附件4),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格式统一使用附件1)。10月3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推荐材料分别报学校相关部门(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团委汇总并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后交校团委,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就业创业骨干导师收集汇总并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后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包括:
     1.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收齐保存备查;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分别交校团委、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备注:
    1. 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生,负责人原则上由二、三年级学生担任(毕业班学生不可担任),项目团队人数在3-5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已立项2017、2018、2019年项目(省级、国家级)的学生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2020年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大创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左右,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
    四、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及省级、国家级项目选拔:
    学校计划在2020年3月对本次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在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成果显著的项目升级为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国家级、省级立项工作届时将根据教育厅公文另行通知。
    五、任务书签订及后续项目管理:
    学校公布项目推荐级别后,项目所属单位须组织各级项目负责人签订《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并按《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国家级、省级项目还需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请密切留意后续相关通知。2020年项目经费按中期检查后拨50%,结题验收后拨50%执行。
    六、各项目材料接收部门及联系方法:
    各申报单位将排序后的推荐材料分别报学校以下部门
    1.创新训练项目—教务处实践科(大学城校园行政楼326),联系人:张老师(39322775)
    2.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大学城校园教学6号楼308室),联系人:董老师(39324509)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园教学6号楼209-2),联系人:高老师(39342819)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2020)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附件4:推荐额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