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以及《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我院认真开展了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初评结果公示.
对公示的初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反映,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反映亦可,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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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