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20号)相关规定,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学院核查,2024级梁一洲等学生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或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现将具体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易老师,020-37627592。
联系邮箱:jzcgjw@gdut.edu.cn。
附件:2024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拟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