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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8-31 作者: 浏览数:

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单 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和《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结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一)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38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相应职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教学、研究、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系列与我校签有工作协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雇员。

(三)在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满 1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其他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申报文件相应资格申报条件的正式在聘在岗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18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其中,教师系列按照《办法》附件1、2、3、4申报条件执行;研究系列按附件1、5申报条件执行;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系列按附件1、6申报条件执行;实验技术系列按附件1、7的申报条件执行;图书资料与档案系列按附件1、8申报条件执行;有关申报条件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按照《办法》附件9执行。 其他暂未出台学校自主评审条件的系列,资历年限按照《办法》附件1执行,业绩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一)关于师德素养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教人〔2002〕4号)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教社科〔2009〕3号) 等文件要求,师德素养作为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须真实、准确做出承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不如实填报或提交不真实材料,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教师资格条件。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当年认定中级职务除外)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已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并通过教育厅公示的申报人,允许先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可视为有效资格对待。近三年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企业引进的高级技能型人才暂未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三)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修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申报系列及专业。申报人按照“在职在岗”的要求,申报相对应系列和专业,“申报专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14745-2009)》填写到二级学科,不得填写简称。

(二)关于资历年限及业绩成果材料。申报人资历年限和业绩成果(以正式出版为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从事的岗位工作相一致。论文、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专利、奖励等业绩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必须是申报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包括调动者的原工作单位),若论文第一作者单位非申报人的工作单位,可作为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填入申报表中,但涉及论文计分时按论文级别分数减半计算。

(三)关于教学、科研业绩审核问题。根据《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申报人员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体现的所有业绩成果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次性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师资科),人事处会同学校科技、教务、研究生院、团学等部门,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复核,复审结论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转系列评审问题。申报人转系列申报评审时,应先专系列取得同等级的职称,申报同等级职称时,其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取得该职称的低一级职称算起。申报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其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转系列之前取得同等级职称算起,此前用于转系列申报同等级职称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五)以考代评问题。以考代评者需参加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通过人员予以聘任。

四、评审程序补充说明

(一)材料审核与公示。二级单位对申报申报人员资格及材料的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推荐申报人员及其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单位材料审核小组负责人须按文件要求,严格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材料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切实组织做好审核工作,保证材料的准确性,申报材料一经学校受理后,不可随意增补或更改。对不遵守评审纪律、不按条件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核实,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校内通报批评,并做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等处罚。

(二)申报资格抽查复审。学校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抽查复审,复审工作结束后,召开资格复查结果通报会,讨论确定审核通过上会人员,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上会,对无法作出结论的学术问题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三)论文代表作送审。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实行代表作匿名评议。申报人自行选定2篇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须附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分别装入三个材料袋(每个材料袋封面粘贴附件中的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送审代表作如为外文材料,应提供中文译文,至少提供论文摘要的译文;如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须附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须经学院核对原件并盖章)。代表作评审结果作为申报人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申报当年有效。

(四)学科组评审。学科组召开会议前,学校对符合上会条件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并再规定时间内接受广大教职工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阅。学科组专家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按得分高低向评委会推荐。

(五)评委会评审。学校高评委会根据各学科组评审结果和学校当年的评审指标,对申报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审核评议,投票表决确定最终通过人员。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于公示期内书面向评委会常设机构和纪委监察处投诉,投诉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原则上经评委会及学科组评审的结果不予复议。

四、工作安排

(一)8月下旬—9月5日前,申报人完成资料填报

申报人根据自己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相应职务申报条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等表格(参考范例见附件),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申报人需对同类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供所在单位审查。

(二) 9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材料公示和推荐工作

1、落实材料审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完整性。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人认真审查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

2、落实评前公示:各单位根据《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规定将申报人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推荐表》、《申报表》等)、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和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指定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三)9月17日,各单位推荐提交申报评审材料

各单位将推荐人员的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附件4)、《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1)、《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k@gdut.edu.cn,邮件主题为“XX学院专技职务申报人员名单”。同时提交同质纸质材料,经公示的表格不予修改、材料不允许增补,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四)10月上、中旬,学校抽查复审、代表作送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对代表作进行送审,同时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五)11月-12月,学校组织评审。

召开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组会议及高评委会议,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学科组评审会议中进行公开答辩。

五、收费标准

2018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如下:

正高级:920元/人,副高级:780元/人,中级:450元/人,初级评审:280元/人。请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收齐申报人员评审费用,到财务处集中办理缴费,将交款回执联复印交师资科。

评审费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代收,参加校内评审的各系列申报人员评审费在各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至财务处交齐,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获学校推荐通过后自行至卫生系列评委会缴纳。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魏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790

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职称申报交流QQ群:189099377

联系地址:人事处师资科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6室)

附件:(一键下载)

1、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审核结果汇总表

2、广东工业大学大学高评委下属各学科组名录及评审权限

3、教学型教授、副教授预申报表

4、推 荐表(填写模板)

5、申报表(填写模板)

6、业绩成果材料

7、证书、证明材料

8、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

9、送评材料目录表

10、材料袋底部条码

11、申报人申报条件对照简表

12、专技职务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

13、广东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14、初次认定职务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