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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4-03-22 作者: 浏览数:

一、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人工环境工程:4月2日(8:30—18:00) (面试)

(2)风景园林:

4月2日 (8:30—10:30)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4月2日(13:30—18:30)外语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到时间:4月1日上午8:30-10: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号楼314,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纸质版材料,并于报到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电子版3月29日前发送到邮箱464874940@qq.com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详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纸质版)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注意】综合素质考核复试PPT电子版现场拷贝(请各位考生提前使用U盘储存)

5、附加补充材料(如有,请提供纸质材料)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安排】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人工环境工程:4月2日(08:30—18:00)面试)

2、风景园林:

4月2日 (08:30—10:30)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4月2日(13:30—18:30)外语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复试环节安排】

1、外语考核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人工环境工程、风景园林:满分2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

2、综合素质考核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人工环境工程、风景园林:满分40分。考核方式为考生综合材料研判及考生PPT汇报,PPT汇报应该涵盖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大学学业成绩及政治思想表现、个人主要专长与学习兴趣、毕业论文(设计)进展、研究生阶段学习计划等。PPT汇报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

3、专业知识考核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人工环境工程: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现场从“题库”中抽选两道专业题目进行问答。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

(2)风景园林: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知识,风景园林分析和设计能力等,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

4、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安排

满分100分,参照“专业知识考核”方式进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八点)。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邮编:510090)

联系电话:020-37627551(张老师)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