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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复试考核,现对人工环境工程、风景园林专业的调剂(第1批)考生复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对成绩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反映时请署实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
公示期:2024年4月13日至4月2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37627551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464874940@qq.com
附件:人工环境工程专业招生复试成绩(调剂)
风景园林专业招生复试成绩(调剂)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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