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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1-03-29 作者: 浏览数:

我院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水利(建筑与城乡规划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见附件1。

二、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

三、模拟演练时间:3月29日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3月29日24:00前上传全部所需材料,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上传材料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3)、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4)(填写个人信息内容)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附件5,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本人亲笔签名)

4、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在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通过学信网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2)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s://xl.psyedu.cn/gdut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点击下载指引文件)

(三)复试考核安排:3月31日8:30——18:30

1、外语考核

满分2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为远程面答。

2、综合素质考核

满分50分。考核方式为考生综合材料研判及考生PPT汇报,PPT汇报应该涵盖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大学学业成绩及政治思想表现、个人主要专长与学习兴趣、毕业论文(设计)进展、研究生阶段学习计划等。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3、专业知识考核

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现场从“题库”中抽选两道题目远程面答。

4、同等学历加试安排

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现场从“题库”中抽选两道题目远程面答。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三)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四)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东风东路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邝志强老师收,邮编:510090。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防疫措施

在复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0-37627551(邝老师)、020-37627592(周老师)。

学院联系邮箱:jzcgjw@gdut.edu.cn

九、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

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4.复试情况登记表

5.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