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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分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9月21日。
公示期间若对以下同学排名存有异议,请以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我院学工办实名投诉或举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1号楼302室
联系电话:020-37627805
联系人: 贾朝强
联系邮箱:2606441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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