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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作者: 浏览数:
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2013】1号)要求,我校拟开展2018年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承中华传统诚信文化精髓,突出时代特征和我校特色,在全校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活动,推动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学生的诚信理念,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以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践行诚信,筑梦起航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8日—— 6月8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2018届获贷毕业生离校教育,使其明确诚信还贷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违约对其本人和学校造成的严重后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组织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获贷毕业生详细介绍个人征信系统,教育学生按时还本付息,提醒他们避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2、举办各学院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会议(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于5月11日前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位获贷生须签订《诚信还贷承诺书》及《毕业确认表》,认真阅读和学习《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南》,使其进一步明确还款责任,确定还款计划。
  3、做好贷款毕业生国开行系统信息更新及网上毕业确认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开行要求所有贷款毕业生必须于5月30日前,在国开行系统上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学生毕业确认申请的操作见附图;学院贷款工作负责老师要及时进行确认和审核。
4、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贷款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各学院进一步组织核对、收集贷款毕业生(包括已还清贷款)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电子表格请在资助工作群下载后完善信息,6月11日前发到邮箱xsczdb@gdut.edu.cn
  5、各学院获贷毕业生请加QQ群(环境、外国语、应数、物理、政法、经贸、建筑、研究生院毕业生加群号746303692;其他学院毕业生加群号748978191),群内有专人负责还款咨询。
  6、由于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贷款毕业生本人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请各学院提醒有条件的学生办理提前还款,详情可点击浏览《2018届贷款毕业生办理提前还款的通知》
  7、根据合同约定,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具体办理流程请浏览《关于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办理贷款展期的说明》。
  8、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18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组织学生谈话,了解学生情况,若因病休学而造成延迟毕业,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计划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其它情况需正常参加还款确认,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二)开展有关励志、诚信、责任的教育活动。
各学院通过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励志教育活动、诚信教育活动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普及征信、金融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培养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诚信理念,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学院应充分认识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依据通知,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明确专人负责。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学院特色及实际,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以切实取得成效。
  (三)对没有按时签订《诚信还贷承诺书》、没有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没有参加获贷毕业生诚信还贷专题教育的毕业生,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学校将不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四)请各学院于5月11日前提交活动计划,6月18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文字材料1000字、照片4-6张、活动新闻链接),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xsczdb@gdut.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9322619
  附图:学生毕业确认申请动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