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培养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学校安排了专项经费设立“自强助学金”。现将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完成注册缴费手续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学生。
二、助学金类别
“自强助学金”分两类,自强助学金1类每人1500元,自强助学金2类每人1000元。
三、名额分配
自强助学金1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自强助学金2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4月4日(星期四)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上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5日(星期一)前将本学院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的汇总名单(附件2)和受助学生的《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db@gdut.edu.cn。
五、助学金发放
通过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将“自强助学金”发放至学生的缴学费银行卡账户。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610
附件:1.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
2.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