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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第二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评比表彰通知

2019-04-08 作者: 浏览数:
第二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评比表彰通知


单 位:团委
各二级单位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实施“大德育工程”,将思想引领贯穿校园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育人功能,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学校举办了第二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期间,各单位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内涵意义深远、形式多样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文体艺术活动,引领青年学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校园文化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不断提升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对在文化艺术节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及优秀项目进行表彰。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届文体艺术节的活动总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二)十大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三)校园文体艺术节先进个人
  二、 评比流程
  (一)优秀组织奖
  学校第二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依照《优秀组织奖评比标准》(详见附件1)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
  (二)十大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十大校园文化品牌项目评选流程包括学院初审和学校终审两个环节。其中,本届校园文体艺术节重点立项项目直接进入终审环节。
  1.学院初审: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校园文体艺术节项目进行院内评审,择优推选1个优秀项目参与学校终审答辩。每个学院仅限推选1个项目,重点立项项目除外。
  2.学校终审:组委会将邀请相关单位老师担任评委,对进入终审的项目进行终评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选出本届校园文体艺术节十大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三)“先进个人”评比
  1.初审: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自行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内评审结果拟定推荐名单排序。各学院推荐名额按学生人数0.5%的比例推荐,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额按组织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生社团需认定四星级以上才能推荐,且最多推荐2个名额。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能发挥表率作用,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成绩排名本班级或专业50%以内;
  (4)积极组织或协助校园文体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有强烈的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效。
  2.终审:组委会将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选出“先进个人”若干。
  三、 申报要求
  各单位自行确定本单位各表彰项目的拟推荐名单,填写《表彰推荐一览表》(附件2),同时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一)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申报表(附件3)及其相关图文影像材料。
  (二)十大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活动简介、申报表(附件4)及其相关图文影像材料(用于推文宣传、投票的2-3张活动照片)。
  (三)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申报者经其所在学院团委资格审核后直接向组委会申报)
  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前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大学城校区团委学生办公室(教六-301),电子版发至邮箱:xtw5@gdut.edu.cn。
  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9322673
      陈冠玮,电话:15521301506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