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要求(附件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粵教毕函〔2019〕23号)精神(附件2),省教育厅等单位定于2019年4月至8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以下简称“省赛”),为了做好本届赛事的项目选拔和相关赛事参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9年4月至8月
二、大赛赛制
省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
我校组织第四届“工创杯”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作为省赛的校级初赛,通过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等方式,最终遴选优秀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三、大赛新规则
1.参赛组别及对象变化。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2.参赛项目类型变化。参赛项目类型由6个变5个,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
3.参赛成员数量变化。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4.股权结构有所区别。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5. 省赛举办时间变化。省级复赛为6月下旬,省级决赛为7月下旬。
四、大赛奖项
(一)省赛奖项
省赛设金奖(每个项目8000元)、银奖(每个项目5000元)、铜奖(每个项目3000元)、若干个优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每位导师3000元)。
(二)国赛奖项
获国赛金奖的,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所学校每个项目扶持奖励金35万元;获国赛银奖的,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所学校每个项目扶持奖励金10万元。扶持奖励金主要用于支持获奖团队发展和奖励指导教师。
五、学院组织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赛事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大赛相关端口报名,参赛项目人数不低于各学院总人数的10%(包括研究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6月5日,具体各学院上报参赛项目数详见附件3。
2.积极组织重点项目培育工作。主动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整合校友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参赛项目的指导和培育,充分调动教师、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配备专人负责赛事。各学院配备专人负责跟进大赛的各阶段、各环节,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赛,做好参赛团队的培训指导,对进入省赛的项目协助学校加强培训指导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其他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主办的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过去的四届比赛中,我校涌现出了很多优秀的团队和指导老师,其中在国赛、省赛代表我校取得优异成绩,共获得了国赛银奖4个、国赛铜奖6个,省赛金奖4个、银奖16个、铜奖9个、优胜奖28个、优秀奖2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19个。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查看通知和相关工作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次大赛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陈雨婷、高飞 联系电话:020-39342819
大赛QQ群:467152031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
3、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统计表
4、学生报名操作手册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