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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本科生团队、指导教师(教师组)创新创业竞赛奖金的通知

2020-07-01 作者: 浏览数:

为了营造我校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我校师生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热情,推动学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工作,我校计划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和激励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28号)、《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0】3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奖金申报工作。根据上述文件,获特级、一级、二级系列竞赛等次奖的本科生团队,指导学生参加指定创新创业竞赛获等次奖的教师(教师组)可申报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奖金。为做好获奖本科生团队、指导教师信息收集工作,特将本次奖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团队奖金:

1.申报范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获得《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0】34号)公布的竞赛体系特级、一级、二级赛事等次奖的本科生团队(个人赛获奖不在此次奖励范围)。

(1)获奖时间以奖状时间为准

(2)《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0】34号)中特级、一级、二级竞赛名单已整理至附件1,供查询

2.申报及审核程序:

(1)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团队报送获奖信息。

a. “互联网+”系列赛事获奖名单由学生工作处组织报送;2019年“挑战杯”系列赛事获奖名单由团委组织报送;以上两项赛事奖励名单无需学院报送

b.为避免同一团队多头申报,原则上由奖状上排第一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向学校申报(由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奖状不区分排序,因此原则上由学校公布获奖新闻名单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44249中排序1的同学所在学院向学校申报。

c. 同一项目按最高等次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d. 所在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获奖信息收集及佐证材料核对工作。

(2)材料提交及核对: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并交与学院专人检查,复印件由学院经办人加盖“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保存在学院资料室以备检查。

(3)信息公开:各学院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和激励办法》召开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根据该办法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保障与激励相关细则给以逐项审核确认奖励名单,于7月7日前将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名单无异,于7月10日前把创新创业实践奖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jwcsjk@gdut.edu.cn(仅受理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的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应加具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送大学城行政楼326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22775)。请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指导教师团队奖金:

指导学生参加指定创新创业竞赛( 2019年“互联网+”国赛、2019年 “挑战杯”国赛)并获等次奖的教师(教师组)可获得相关文件规定的奖励金( 该项工作分别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统一报送,无需学院单独报送)。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特级、一级、二级竞赛汇总表

附件2:申报2019年创新创业实践奖金汇总表(本科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