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学生中期考核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学院学位评议组专家对被考核人材料进行评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现将中期考核学生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1日
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7551
办公室:东风路校区2号楼313
受理人:张老师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