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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催冲暂付款的通知

2017-11-27 作者: 浏览数:

关于催冲暂付款的通知

单 位:财务处

各单位: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财务工作的需要,财务处从即日起进行暂付款的清理工作,请2017年9月1日前在财务处借款而尚未冲账的教职工(不含住房货币补贴借款),于2017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冲账手续,逾期不冲账将按照《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3号)中第24条执行。2017年9月1日后借款的教职工,也请尽快到财务处冲账。

查询方法:

当事人可通过财务处网页“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 → “个人项目”→ “个人往来款”中查询。

请互相告知,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