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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专家加入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的通知

2018-06-26 作者: 浏览数:

关于推荐专家加入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的通知

单 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邀请推荐广东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专家的函》(粤财投审函〔2018〕2号)精神,为促进广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事业发展,搭建资源互补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广东省财政厅拟邀请各行业专家加入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为我省财政预算改革发展工作做出贡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业要求

(一)专家类别

1.工程技术类专家。主要是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且了解工程造价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类别主要是:信息系统、建筑、消防、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农业、林业、牧业、气象、国土、科技、海洋渔业、特种设备等。

2.财务(行政事业)类专家。主要是指熟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相关研究人员,行政事业单位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等。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制度。

(三)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其他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二)热心为财政投资评审事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原则上专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专家入库与管理

(一)专家入库

1.下载填写自荐表。拟加入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的各专家,请自行下载广东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专家自荐表(详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

2.注册。各专家登陆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注册专家账户。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gdczt.gov.cn);

(2)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链接”(网页最下方)下拉菜单点击“财政专家”;

(3)进入“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并在该界面点击“注册”进行帐号注册;

(4)根据系统要求录入专家各项信息(包括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

(二)专家管理

广东省财政厅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专家录入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

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员于2018年7月6日前登陆网站进行注册和录入信息,并将自荐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gdut.edu.cn

联系人:张立俊 电话:39322790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专家自荐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