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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9-03-28 作者: 浏览数:

单 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23号)精神,我校启动2019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人选不少于8名。

二、推荐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

1.查询。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选择“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学项目”,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2.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一式3份)、《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并于4月9日前将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3.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需重点培育的教师报学校人事处审核。由学校审核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4.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5.“武汉中心”协调。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6-8月,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6.报到访学。9月,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

四、有关要求

1.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访学进展,帮助解决各方面困难。

2.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提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联系人:张立俊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