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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9年校内党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10 作者: 浏览数:

单 位: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启动2019年校内党建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次校内党建课题将分别设立理论研究课题和委托实践项目若干项,完成周期为1年。

理论研究课题主要围绕影响高校党的建设的关键性和全局性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旨在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委托实践项目主要针对党建工作共性难题、特色品牌、科学化新路子等,以实践项目的形式,委托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于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积极开展宏观设计和实践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成果,为我校党建工作实现分类指导和培育、在新时代打开新局面提供抓手。

二、申报条件

1.理论研究课题申报条件。课题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报。个人作为课题负责人的,限报1项;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数不超过2项。之前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19年的课题。

2.委托实践项目申报条件。以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1.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党建理论研究课题应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聚焦其中的重点、难点、热点,把握研究方向,找准切入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忌研究内容大而空,研究成果缺乏实效。

(2)申报单位或个人可在《2019年校内党建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取,也可自拟课题。立项的课题根据申报书、课题的研究方向、申请者的研究力量和基础、预期成果的情况,经评审确定,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申报课题应按照《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填写,于2019年4月26日前交组织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课题验收主要采取提交结题表、结题报告及相关论文等支撑材料的方式。

2.党建委托实践项目申报要求

(1)委托实践项目鼓励申报者以大胆创新的精神,从本职工作实践中寻找切入点,积极思考探索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工作实效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能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

(2)申报单位可在《2019年校内党建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取,也可自选实践项目。立项的项目根据申报单位的申请、项目的研究方向、研究力量和基础、预期成果的情况,经评审确定,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3)申报项目应按照《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党建委托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3)的要求填写,于2019年4月26日前交组织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项目验收主要采取实地核查和提交结项表、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联系人:汤猛、刘韬,联系电话:39322648、39322626

电子邮箱:zzbzzk@gdut.edu.cn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