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我院全体教职员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和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在党建、工会、管理、教书育人、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经研究决定,学院决定评选出一批2019年度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卓越的集体及个人,授予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及优秀党员、工会积极分子、管理优秀奖、教书育人奖、科技优秀奖、学生创新指导奖及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等称号,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评优范围
先进集体:学院二级单位(不含设计院);
优秀党支部:学院教工党支部(含设计院);
先进个人:第1-2项: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设计院);
第3-7项: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设计院);
二、评选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团结协作好;
2、本单位没出现管理、教学事故等;
3、出色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4、积极参加学院会议,教工出勤率高,出勤率达80%及以上。
(二)优秀党支部评选条件
认真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支部党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成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在教学、科研、管理、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效显著。本支部党员能积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党员教育活动,在各种考学活动中满分率优秀率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认真组织开展有创新性的组织生活。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对象遵纪守法,无旷工现象,无教学事故,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会议缺勤不超过2次,认真完成院系布置的相关工作,同时满足以下相对应奖项条件。
1、优秀党员奖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站位,是非分明;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务实创新,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及支部组织的活动,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勇挑重担,积极参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各项工作,业绩突出。
2、工会积极分子奖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工会活动,热心工会活动,认真组织各项工会活动。
3、管理优秀奖
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扎实工作,务实创新,勇挑重担,在管理岗位工作中成效显著,深受师生员工的好评。
4、教书育人优秀奖
在教学、学风建设、为人师表等方面体现一名优秀教师的风范。在教学改革,主持教改项目,编写教材,制作CAI课件,班主任工作、毕业设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同行评价好,学生评教排名在学院总排名50%以内;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承担质量工程项目,在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成果奖申报中成绩突出,或在教学方面获省级以上奖项。
5、科技优秀奖
在论文发表、出版译著和专著等方面成绩显著。论文包括科研和教研论文:科研论文指的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在《建筑学报》、《城市规划》、《中国园林》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被SCI、SSCI、A&HCI索引;教研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期刊(国内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以及全国性会议的获奖或宣读论文;建议方案获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纳。
或者在科研立项(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重大重点项目或纵横向单个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获得等方面成绩显著。(国家一等奖排名取前6名;国家二等奖排名取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取前4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取前3名;省部级以上其他奖项排名取前2名。
6、学生创新指导奖
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开展学术和科技创新活动,指导的团队参加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者(指导学生开展创新项目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目录内的排名取前3名;指导学生开展创新获省级以上但不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目录内的排名均取第1名)。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优秀者(排名取前2名)。
7、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
积极参加学院学科建设、申报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高水平大学实验室建设、学院大型活动、重大公共事务等工作,为学院管理、教学、科研及平台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在引进“百人计划” 和“青年百人计划”(A类)等高层次人才方面成绩突出者。
四、评选表彰名额及奖金设置
1、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各奖励1个
2、先进个人奖项奖励名额如下:
第1-4项每项奖励名额不超过5名。
第5-6项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设立。
第7项“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由学院分管领导提名,并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3、第1-7项各单项奖个人不累计奖励。
4、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先进集体奖金2000元/个,先进个人奖金800元/人。
五、评选办法、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1个;优秀党员、工会积极分子奖、管理优秀奖、教书育人优秀奖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1-2人,科技优秀奖及学生创新指导奖由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请,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由学院主管领导提名。学院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在被评对象主要事迹基础上进行评议筛选并确定最终名单。
2.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7日前,各二级单位根据评优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上报学院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名单并公示。
2020年2月,学院召开2019年度工作总结大会,进行表彰。
3.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或自荐对象按照相关表格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或形成300-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打印件)。
4.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宁缺勿滥。要通过评选,不断激发、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努力使我院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中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表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先进集体申请表
表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优秀党支部申请表
表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优秀党员奖申请表
表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申请表
表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管理优秀奖申请表
表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书育人优秀奖申请表
表7.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科技优秀奖申请表
表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创新指导奖申请表
表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