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点

建筑学

2026-08-18 作者: 浏览数:

一、学科简介

建筑学一级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建筑遗产保护、城市设计、建筑技术科学。通过多年的积累,学院在历史村落保护与利用、岭南城市形态、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等方面形成了突出特色,尤其在岭南历史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方面成效显著,相关成果获得肯定和好评。现有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城乡更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绿色城乡规划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工业大学城市研究中心、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学科支撑平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较高学术地位。


二、培养目标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悉国内外行业实践和科技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思维、务实作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在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等方面具有宽厚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同时具有建筑学创新实践和科研基本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一)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二)建筑历史与建筑遗产保护;

(三)城市设计;

(四)建筑技术科学。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期限为5年(含休学)。

(二)培养方式

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应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两周内制定出培养计划,一般应于第四学期进行中期检查,并完成教学(社会)实践环节。学生第一学年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年参加导师团队科研项目,并进行教学(社会)实践,最后一学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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